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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

来源:    时间:2014年01月14日    

  《决定》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新要求,就是要放大国有资本功能,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,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,不存在“国退民进”“国进民退”的问题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按照投资领域、行业性质、企业特性等有针对性地推进,把国有资本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;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,推进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,并在改革中加以实践和探索。